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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概念图以 IHMC CmapTools 创建, 内含信息有关于: 2024生命的經歷 第十七篇 掌權, 一 認識地位 是 雖然如此,這些服神權柄的人,還是不免有瑕疵殘缺的地方。直等到 主耶穌道成了肉身,在這背叛的宇宙中,才有了一位絶對服神權柄的 人。主耶穌的一生,無論一言、一行、一動、一止,無不照着神的旨 意,服在神的權下,正如腓立比二章所說,祂是‘存心順服,以至于 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’(8。)所以神就將祂升為至高,叫天上的、 地上的、和地底下的,都向祂屈膝,稱祂為主,服在祂的權下。祂就 是因着守住了等次的地位,服在父神的權下,而得着權柄能為神掌 權。, 二 要掌權 是 我們常說某次聚會很發死、很下沉。這種死沉,乃是從撒但來的,因 為撒但就是掌死權的魔鬼。所以何時聚會發死、下沉,那就是撒但在 那裡掌權,魔鬼在那裡作王了。那時,就該有人起來,要為神掌權, 或用話語,或用詩歌,或用禱告,來管住那個聚會,轉換那種空氣, 釋放神的生命,而吞滅撒但的死亡。, 壹 掌權的界說 是 掌權,簡單的說,就是為神執掌權柄,來管理萬有,特別是對付祂的 仇敵。已往我們一再說過,神創造人,是因着祂在人身上有兩面的心 願和目的。一面是要人有祂的形像,而彰顯祂自己;另一面就是要人 為祂掌權,而對付祂的仇敵。所以神創造人的時候,就一面照着祂自 己的形像和樣式創造,叫人能像祂;另一面又叫人‘管理海裡的魚, 空中的鳥,地上的牲畜,和全地,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’。(創一 26。)這就是祂給人權柄,要人為祂掌權。, 二 要掌權 是 不只如此,我們若有過一點屬靈爭戰的經歷,就要看見,一切打岔神 工作,攪擾主教會的事,不論大小,都是鬼作的。比方在聚會中,有 人打盹是鬼作的,有人想東想西是鬼作的,有小孩子跑來跑去是鬼作 的,連有的禱告、講道,也是鬼作的。實在說來,今天在這個世界 中,一切事情,除了聖靈所感動的以外,可說都是出於邪靈的。這就 何等需要有人肯起來,站在升天並等次的地位上,積極的、主動的, 為神執掌祂的權柄,管治一切紊亂不法的光景,消滅一切撒但敵對的 作為!我們不可像撒上三章裡面的老以利,那樣放任沉睡。一個放任 沉睡的人,是不能為神掌權的。我們要掌權,靈就得剛強而積極。一 個掌權的靈,都是剛強的,也都是活潑的,是主動的,不是被動的; 是積極的,不是消極的;是慇勤的,不是鬆懈的。有這樣靈的人,不 只守住等次的地位,服神的權柄,也是信心剛強,一直在升天的地位 上,運用神的權柄,來掌權管治他的環境,管治他的工作,並管治教 會中所有的事。, 貳 掌權的經歷 包括 一 認識地位, 二 要掌權 是 第二,要掌權。要掌權的意思,就是要積極的、主動的,來為神掌 權,管治一切。我們一有了升天和等次的地位,就可以掌權了。我們 的經歷若達到這地步,也該掌權了。但有的弟兄姊妹,卻不想掌權, 也不要掌權。他們的靈是鬆懈的。教會中發生了難處,他們不管,工 作上出了事情,他們也不問,任憑撒但作祟破壞。這樣,雖然就着他 們生命的光景說可以掌權了,但實際上卻因着他們鬆懈不肯起來掌 權,就還不能有掌權的經歷。所以一個要掌權的人,他的靈必須不鬆 懈、不畏縮,肯積極而主動的運用神的權柄,來對付仇敵一切的作 為。這樣,神的權柄立即就能在教會中顯出來,教會中許多不服不法 的事,就可治服了。, 一 認識地位 是 但要在升天的地位上為神掌權,就需要我們接受十字架各種的對付, 使我們經過死而復活,才能達到。換句話說,掌權的經歷乃是前面一 切經歷的結果。有了死的經歷,有了復活的經歷,也有了升天的經 歷,然後才能有掌權的經歷。, 一 認識地位 是 我們再來看大衛。大衛一生不只服神的權柄,也絶對服等次的權柄。 他認識掃羅是神的受膏者,有王的地位,乃是神所安排作他權柄的, 他不過是掃羅手下的臣子,所以無論掃羅怎樣逼迫仇視他,他總不敢 背叛他。這樣一直守住了等次的地位,作一個服權柄的人,所以到有 一天,神也就膏他為王,叫他在以色列國為神掌權。, 二 要掌權 是 所以從神救恩的目的說,需要我們能為祂掌權;從我們生命的長進 說,也需要我們達到掌權;從撒但的不法說,更需要我們起來掌權。 這些真該叫我們好好注重學習這個功課。雖然這經歷相當高深,但我 們在二、三層裡,已經有一點開始了,若是我們竭力追求,主總必把 我們帶到這掌權的境地。願主恩待我們!, 一 認識地位 是 馬太八章記載一位百夫長,求主醫治他僕人的病。他的信心,也就是 根據他對等次地位的認識。他說,‘主阿,你到我舍下,我不敢當; 只要你說一句話,我的僕人就必好了。因為我在人的權下,也有兵在 我以下;對這個說,去,他就去;對那個說,來,他就來;對我的僕 人說,你作這事,他就去作。’(8~9。)他自己服在人的權下,就 能吩咐他以下的人。所以也相信主只要用權柄吩咐一句話,事情就必 成就。他實在認識等次的地位與權柄的關係。他知道要掌權,就必須 先服權柄,要作權柄,就必須先服權柄。, 壹 掌權的界說 是 所以從權柄這一面看,掌權乃是神救恩的最終目的,也是我們靈命經 歷的登峰造極。就神說,祂若不把我們拯救到一個地步,能在天的境 界裡為祂掌權,祂救恩的目的就還不算豐滿的達到。並且掌權這件 事,雖然到國度和永世裡才完全實現,但今天在地上神就要我們能有 一個開始。就我們說,一個基督徒若還沒有達到為神掌權的地步,就 還不夠標準。一個構得上標準的基督徒,不僅是脫離了罪惡,勝過了 世界,肉體受了對付,天然受過破碎,也不僅是充滿聖靈,而坐在天 的境界裡,並且更是在凡事上和主一同掌權。無論在神的工作上,或 在教會中,在家庭裡,或在任何環境的遭遇中,他都能掌權,管治神 所要他管治的一切。必須有這樣的人被神得着了,神的權柄才能藉著 他們通行在地上,神的國才能藉著他們臨到地上。, 二 要掌權 是 今天教會中就是缺少這樣要掌權的人。因此常有許多不該有的情形產 生出來。比方我們常看見有些交通聚會和擘餅聚會,是軟弱紊亂的。 有人該禱告,卻不禱告,有人該說話,卻不說話,反而許多無所謂的 禱告,和散漫無章的話語,倒釋放出來,使聚會受了攪擾,叫眾弟兄 姊妹不得造就,而失去聚會的心情。這種光景,大半就是由於該掌權 的人不掌權。他們袖手旁觀,任憑人在聚會中隨便活動,還以為這樣 很屬靈,不動人工,只憑靈感,結果就叫教會受到莫大的虧損。, 一 認識地位 是 當初神造人的時候,曾給人權柄管理海裡、空中、並地上一切受造之 物。那時人服神的權柄,所以人身上也就有神的權柄,叫一切受造之 物來服人。但人一墮落反叛神,不服神的權柄,也就失去了神的權 柄,在人手下的萬物也就不再服人的權柄了。所以今天不只毒蛇猛獸 會害人,就是小小的蚊蟲、跳蚤,也會咬人。這就是說出,在整個墮 落的宇宙裡,到處都滿了受造之物的背叛和不服。, 一 認識地位 是 總之,我們要有掌權的經歷,就必須先解決地位的問題。我們要認識 並守住升天的地位,也要認識並守住等次的地位。這認識升天的地 位,就是前面所說認識升天的經歷。這認識等次的地位,就是前面所 說認識身體的經歷。我們必須有了這兩面的認識與經歷,才能為神掌 權。我們必須認識主在祂的救恩裡,所叫我們得着的升天地位,並祂 在祂的身體上,所安排給我們的等次地位,我們才能運用祂的權柄, 而為神掌權。簡單的說,我們必須在升天的地位,並在身體等次的地 位上,才能有掌權的經歷。, 一 認識地位 是 但就在這樣背叛和紊亂的宇宙中,何時有人還肯接受神的權柄,服在 神的權柄之下,神的權柄就還要顯在他身上,叫他能掌權。摩西就是 一個例子。他就是一個服神權柄,而為神掌權的人。他每次遇到以色 列人背叛,向他爭閙,他都是服在神的權下。特別是在那一次可拉黨 背叛,大坍、亞比蘭等聚集攻擊他的時候,他更是這樣。他們攻擊他 和亞倫說,‘你們擅自專權,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,耶和華也在他們 中間,你們為什麼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?’(民十六3。)他們這 些話,就是摸到摩西權柄的問題,想要推翻他的權柄。在那個時候, 摩西沒有自居是權柄,自己出頭解決,反而俯伏在神面前,讓神出來 表白。他這樣向神俯伏,就是守住了等次的地位。他知道權柄不在他 乃在神,他服在神的權下,就能使別人也服在神的權下。所以他每一 次這樣作的結果,都更顯明神的權柄是在他身上。, 貳 掌權的經歷 包括 二 要掌權, 二 要掌權 是 我們要掌權,就需要向三方面表示態度。第一,是向神;第二,是向 撒但;第三,是向有關的人、事、物。比方教會中有一位弟兄,不按 規矩而行,掌權的人就要在神面前表示態度,對神說,‘神,這位弟 兄在教會中這樣不守規矩,我們不同意,我們不認可。’然後也要向 撒但表示,這一個是出於他的攪擾,我們要抵擋,要審判。末了,必 要的時候,還要對有關的人、事、物,鄭重的表示態度,說,我們不 讚同,不許可這樣的事發生。我們這些態度一表示了,神就要作事, 彰顯祂的權柄。許多時候,神作事就是看我們對祂所表示的態度。一 個人活在罪惡世界裡的時候,神不看重他的意見。但一個到了升天地 位的人,神非常看重他的意見。一個人達到了升天的境界,他的意 見,差不多就是神的意思。所以他可以有一點主動,表示他的態度。 神也看重他、信託他,並要藉著他來掌權。, 壹 掌權的界說 是 在亞當以後,舊約也多次記載人為神掌權的事。出埃及十四章,說到 神要摩西伸杖,叫紅海分開。約書亞十章,說到約書亞禱告神,叫日 頭停在空中。王上十七至十八章,說到以利亞禱告,管住雨露的下 降。但以理六章,也說到但以理在坑中堵住了獅子的口。這些都是說 出歷代以來,只要有人肯為神活着,神就願意把權柄賜給他們,叫萬 有都服在他們的掌管之下。, 一 認識地位 是 我們掌權,不只根據升天的地位,也根據神所安排的等次地位。所以 我們要為神掌權,不只需要在升天的地位上,也需要守住神所給我們 的等次地位,就是要服在我們該服的權柄底下。前面所說的交通警 察,他所有的權柄,不只是由於他站在崗位上,也是由於他服在長官 之下。他若離開崗位,就不能指揮車輛,他若反抗長官,就更要失去 職權。所以一個警察能執行他的權柄,一面是在於他守住了職務的地 位,一面也是在於他守住了階級的地位。他職務的地位,就等於我們 升天的地位,他階級的地位,就等於我們等次的地位。, 一 認識地位 是 現在主又將這權柄賜給了祂的教會,就是我們。所以我們也必須像主 一樣,服在神的權下,又各自服在神所設立的等次權柄,也就是神代 表的權柄之下,我們-教會-才能運用主這權柄管治一切,而為神掌 權。我們現今就是接續着主耶穌,在這背叛紊亂的宇宙中,作一個服 權柄的見證,年幼的服年長的,受教的服施教的,並且眾人彼此順 服,以服在神的權下。我們這樣各自站在等次的地位上,服等次的權 柄,神的權柄就必顯在我們中間,我們也就能為神掌權了。所以教會 中的權柄,不是自取的,也不是自居的,乃是服來的。比方作長老 的,不是一直覺得自己比別人又長又老,因而常以長老的地位、長老 的名義,來對待弟兄姊妹,或處理事務。他們乃是像摩西一樣。弟兄 姊妹中每有事故發生,他們立刻先伏在神面前,服在等次的地位上。 因着他們是服神權柄的,所以他們身上就有神的權柄,他們也就能為 神掌權管理一切。若是他們自己不服神的權柄,而自居長老的地位, 要人服他們,這乃是肉體發作,並不是掌權,人也難肯服他們。